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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违法售药药店增多

1998-09-11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李新 我有话说

本报讯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在近日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药店在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各种名义违法经营药品,对市民用药安全造成巨大的潜在威胁。而这种情况在其它区县也有发生。

据朝阳区卫生局药政科孙景康科长介绍,近年来,鉴于北京地区零售药店数量激增的状况,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建零售药店的审批进行了从严控制。但考虑到北京地区地方大、人口多,与上海、广州等城市相比,零售药店数量还有不足,为了进一步方便患者购药,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的一段时间内,北京市对新建药店的审批有所放开。而就在这段时间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网点布局考核,准备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单位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未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履行申报验收手续,便擅自经营药品。其中有的经营单位只有市医药管理局的行业批件,既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有的原营业执照中无药品经营项目,在取得医药管理局行业批件后未到医政部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也未得到工商局的增项许可。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药品经营秩序,使药品经营条件及药品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危及患者的用药安全。仅朝阳区内新开业的约40家零售药店中,有近半数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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